(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年*月**日上午*时—**时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吉林长春松苑宾馆,现场报名,提前联系招标人确定报名地点。
(三)审核时间:****年*月**日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报名文件资料只能提交评审一次。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
报名资料应做到:
①规范、清晰并用**纸单面打印并按照以上先后顺序胶装成册,每册需盖骑缝章;
②报名文件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公章;
③报名文件不得涂改;
④胶装成册材料需单独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
⑤资格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
否则将被拒收。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列入部队不良记录,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报名合格仅代表具有参与实地考察的资格,经实地考察合格后,才能参加后续投标活动。
(五)实地考察及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方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包括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运输车辆、相关证书等)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内容如下),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向考察结果合格的报名商家邮箱发送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考察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考察情况;采购机构邮箱:***********@***.***。
实地考察具体内容为:
*.报名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报名企业携带相关资料,配合考察小组成员前往开户银行现场查询并出具证明材料);
*.税务部门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之内任意*个月的完税证明(报名企业携带相关资料,配合考察小组成员前往当地税务部门现场查询并打印完税证明);
*.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凭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之内任意*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报名企业携带相关资料,配合考察小组成员前往当地社会保险服务部门现场查询打印企业社保;委托代理人社保);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为准)范围内注册实体企业,查看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运输车辆情况(考察小组成员现场考察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运输车辆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并提供复印件);
*.****年度副食品的年销售额证明材料(报名企业指派财务人员配合审查工作,提前准备相关过程证明资料,考察小组对报名企业财务账目进行核对);
*.****年审计报告(报名企业配合考察小组前往会计师事务所核对审计报告,如会计师事务所不在企业本地通过微信视频现场连线核实,做好协调工作);
*.其他需要实地核实的内容。
银行、税务、社保、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可以通过对应的网络系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