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23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5-07-23 00:00:00
四川/宜宾-2025-07-23 00:00:00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龙华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诚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云台小区*幢*层***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诚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农业机械服务 | 龙华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水波、王春梅、李元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采取固定价收取*****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管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号楼*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山县龙华镇场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王府井*幢*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琴
电话:***********
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宜宾诚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