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海路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5-07-23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关于探海路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安徽/合肥-2025-07-23 00:00:00

关于探海路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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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桃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探海路停车场收费的报告》收悉。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缓解车辆乱停放现象,解决停车难问题,经县城管部门同意,肥西经开区在金寨南路与探海路口设置探海路临时停车场,由合肥桃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发改价格规〔****〕*号)《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发改服价〔********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探海路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探海路停车场共计施划停车位**个。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最高指导价标准。

①小型车:**分钟以内免费;超过**分钟至*小时(含*小时)收*元,以后每小时加收*元,不足*小时的,按*小时计费,累计收费。**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不超过**元。连续停放超过**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②大型车:**分钟以内免费;超过**分钟至*小时(含*小时)收*元,以后每小时加收*元,不足*小时的,按*小时计费,累计收费。**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不超过**元。连续停放超过**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小型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等于*人的客车或总质量小于******的货车;大型车是除小型车外的中型和大型客货车。

露天停车场车位租金:小型车每月***元/辆,大型车每月***元/辆。

三、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行政执法、环卫作业车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停放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内停放,其免费优惠政策按市、县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四、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执行中不得突破,可以适当下浮,接文后,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入口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执行收费优惠政策,接受县发改、城管、市场管理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年。执行期满前*个月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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