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2025-07-23
湖北 招标采购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湖北-2025-07-23 00:00:00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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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
文    号 鄂交发〔****〕**号 有 效 性 有效
文件名称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通知如下

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招标人应当严格执行招标制度规定,强化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选派或委托招标人代表、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全过程管理,对招标事项发起、过程和结果负总责。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项目标段,施工标段的划分应当有利于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各专业的衔接与配合等,不得利用标段划分规避招标,严禁利用标段划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鼓励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遴选等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从严打击泄露评标信息、配合招标人违规限制市场竞争、与特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设置招标文件资格条件

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交通运输部及省厅发布的标准文件或范本以及招标文件备案指引为基础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设置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对于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的参建单位和主要人员的资格审查应当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严禁对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严禁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参建单位资质、业绩等方面的具体标准见附件*参建单位主要人员资格的具体标准见附件*。附件所列要求,作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招标时参考的最低标准,招标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在合理范围内进一步细化或提高。

四、合理选用评标办法

规范综合评分法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严禁非适用综合评分法项目招标人通过采用综合评分法达到指定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目的。施工招标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五、从严管理评标专家

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和监管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加强评标报告审查,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打分行为,持续开展评标专家问题专项整治。

六、加强标后履约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参建单位在相关行业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及时填报项目的基本信息、主要工程量、主要人员等信息,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性与时效性,为后续履约监督检查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建设单位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现场履约情况的检查,建立主要管理人员日常考勤制度。项目经理、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无特殊原因在施工期内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履行变更手续,且不得降低资格条件。加强对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的合同履行、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款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转包或违法分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日常履约监督检查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切实维护好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鄂交建〔*******号)同时废止。

附件*.参建单位资质、业绩要求

      *.参建单位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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