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23 00:00:00
肥东县城管局人民路、唐杨路、东庵街**处店招店牌维修工程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肥东县城管局人民路、唐杨路、东庵街**处店招店牌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新途瑞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定光社区小圩组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贰佰陆拾贰元整(大写)(¥*****.**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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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店铺名称 |
项目内容 |
工程数量 |
工程单价(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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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
质量标准: 合格 |
四、评审人员名单
戴斌、王耀兵、吴尔俊、柯达、刘曼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临河西路**号肥东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科(一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东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临河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九、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东县城管局人民路、唐杨路、东庵街**处店招店牌维修工程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个工作日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东县城市管理局(一楼)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肥东县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