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7-23 00:00:00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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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报价方式: | 单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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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 |
* |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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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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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医药品 | 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 | * | ******.** | 否 | 标的**其他医药品: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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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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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投标报价 | **.**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第*****项产品单价合计价**.*+第*******项产品单价合计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除报价(单价合计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的投标报价(第*****项产品单价合计价**.*+第*******项产品单价合计价**.*)被拒绝外,以有效投标人(通过符合性筛选)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基准价格分为**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 注: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第*****项产品单价合计价**.*+第*******项产品单价合计价**.*;评标时按照此价格作为评审价进行评审,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未按要求填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 | 专业服务人员 | *.**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成员具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且专业为中药学的,每提供一人得*.*分,满分*分。 注: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执业药师证书及对应人员在投标人处近期(****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社保缴纳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 |
* | 类似业绩 | *.** | 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为准,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
* | 服务本项目配送车辆 (*分) | *.**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的厢式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辆厢式配送车辆的得*分,满分*分。 注: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应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下)、车辆实物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租赁或第三方物流车辆,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或第三方委托协议(租赁或协议服务期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车辆实物图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管理、药品存储与配送管理及其他加工服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优化、资料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 (*)项目实施方案优异,方案措施全面、可行,对本项目上述各项管理服务内容的策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非常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良好,方案措施较全面、可行,对本项目上述各项管理服务内容的策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较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一般,方案措施不够全面,对本项目上述各项管理服务内容的策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不够详细、实效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分*分; (*)项目实施方案差,方案欠妥,对本项目上述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描述简单,可行性差的,得*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 | 应急响应措施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情况预案、紧急情况响应速度、紧急情况处理建议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应急响应措施详细全面、科学、具体的,紧急情况预案全面可行且处理经验丰富,紧急情况响应速度快、紧急情况处理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的,得**分; (*)应急响应措施较详细全面、较科学、较具体的,紧急情况预案较全面可行,处理经验较丰富,紧急情况响应速度较快、紧急情况处理建议措施比较可行的,得*分;(*)应急响应措施一般、科学性一般、不够具体,紧急情况预案可行性一般,且处理经验不够丰富,紧急情况响应速度慢、紧急情况处理建议措施不够可行的,得*分;(*)应急响应措施较差、科学性较差、不具体,紧急情况预案可行性差,且没有处理经验,紧急情况响应速度非常慢、紧急情况处理建议措施可行性较差,得*分。 |
* | 供货配送方案 | **.** |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 (*)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确保货物在最短时间内交付,减少等待时间,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式可行的得**分; (*)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分; (*)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及保护措施一般的得*分; (*)方案中供货流程较差、进度安排不合理,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退换货 方案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方案、响应时间、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退换货方案齐全满足采购需求、响应时间高且方案清晰可行且无缺陷得**分; (*)退换货方案齐全满足采购需求、响应时间较高且方案较清晰可行得*分; (*)退换货方案齐全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响应时间较合理且方案基本可行得*分; (*)退换货方案一般、响应时间及方案可行性较差得*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 | 质量控制方案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质检管理文件和质检记录相关要求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流程、质检放行、入库、出库等管理文件,人员资料等)进行综合评审: (*) 质量控制体系、质检管理文件和质检记录内容详尽、规范得**分; (*)质量控制体系、质检管理文件和质检记录内容较详细、规范得*分; (*)质量控制体系、质检管理文件和质检记录内容详细、规范度一般得*分; (*)质量控制体系、质检管理文件和质检记录不完整详细,不规范得*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主要根据退换货政策、上门服务、售后响应、问题处理周期、纠纷解决等方面是否可行、完善、便捷进行评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非常详细,优于招标要求的,得**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完善,满足招标要求的,得*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技术方案不完善,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技术方案非常不完善,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得*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合计: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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