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集海珠区环卫设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意向受让方的公...
2025-07-23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集海珠区环卫设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意向受让方的公...
广东/广州-2025-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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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集海珠区环卫设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发布日期:********** **:**:**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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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共设施和交通工具外表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实施,按照《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规范设置海珠区环卫设施户外广告,现公开征集海珠区环卫设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意向受让方,欢迎有意向的企业前来报名和洽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位置及相关信息

  (一)具体位置:基本与《实施方案》中编制的户外广告设置图则位置一致,根据最新环卫设施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具体为:海珠区东晓路、昌岗路、南洲路等路段环卫驿站*处、环卫工具房 **处、公共厕所外立面**处,合计**处(见附件)。

  (二)广告位规格:可依实际设施及运营需求确定,需符合《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设置规范》)《实施方案》对该类环卫设施户外广告规格的相关要求。

  (三)广告工艺形式:由受让方选定,最终工艺需符合《设置规范》《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及设施安全要求。

  (四)出让年限:*年(暂定)。

  二、受让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企业需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相关业务。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熟悉并承诺严格遵守《设置规范》《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六)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出让方式

  本次征集,仅为受让意向的企业初步征集与信息收集,不构成任何合同邀约或承诺,最终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受让企业,需通过户外广告公开出让程序中产生。

  四、意向登记及申请材料

  有意向的受让方需提交报名资料一份,每页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整套资料加盖骑缝章,意向受让方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提交资料时提供)。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至**:**,**:**至**:**,需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邮寄,逾期送到不予受理。

  (二)地点:海珠区宝岗路*号大院综合楼***室。

  (三)联系方式:陈小姐************。

  六、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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