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2025-07-22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宜昌市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湖北/宜昌-2025-07-22 00:00:00

宜昌市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题:关于发票的约定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答: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内关于发票的约定已同步修改。

二、澄清修改部分

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壹万柒仟陆佰叁拾肆元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号)七楼***室组织网上开标。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定标要素”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中关于企业业绩、工程奖项的评分标准均已修改调整,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文件。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图纸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镇丰岗路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清华科技园*号楼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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