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22 00:00:00

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主变压器及中性点成套装置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委托,就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主变压器及中性点成套装置设备(招标编号:**************)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主变压器及中性点成套装置设备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主变压器及中性点成套装置设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元整(¥*******)
资格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招标人: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号新交通大厦**层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