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叶城县2025年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2025-07-22
新疆/喀什
招标采购
喀什地区叶城县2025年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新疆/喀什-2025-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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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叶城县****年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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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叶城县****年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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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叶城县****年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本级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招标人为叶城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本级
*.项目规模: 新建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其中阿克塔什派出所***平方米,恰其库木管理区派出所***平方米,友谊路派出所***平方米,解放路派出所***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叶城县****年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其中阿克塔什派出所***平方米,恰其库木管理区派出所***平方米,友谊路派出所***平方米,解放路派出所***平方米。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 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要求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 年 * 月 *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小于***万元(与本项 目建设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②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③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金额页、体现服务内容的关键页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金额等关键信息。业绩须是在网站可 查询到的,须备注网址,附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但不以截图的完整性作为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年、****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提供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注:需提供网站完整截图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根据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投标人需通过投标文件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喀什地区人社局:陈阳************、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买买提明·买买提 ************)和“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公司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的有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个月。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 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城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 系 人:何勇 | 联 系 人:何欣 | 联 系 人:吕佳平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