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5-07-22 00:00:00
兴隆洼镇肉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标段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洼镇肉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已经由敖发改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兴隆洼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隆洼镇肉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兴隆洼镇肉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建设地点:兴隆洼镇;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新建*栋肉鸡养殖舍,每个鸡舍面积****.**平方米(**米宽,*** 米长)合计****.**平米以及棚内养殖设备,同时建设锅炉房、发电机房、管理用房***平方米。 (具体以财政评审预算书和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本项目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总承包。
*.*.计划投资:*******.**元;
*.*.* 施工部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 运营部分:
*)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一体方式(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运营单位负责建成后运营工作)。项目建成后,本着“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整理项目工程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好财产登记造册。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 项目的有关设备和设施实行公司承包管理,由合作社统一收取费用,用以作为设备和设施的常年维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建设工期为***日历天;运营期限为**年,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区域内鸡舍及其所有附属设施产权归敖汉旗兴隆洼政府所有;养殖小区建设完成后由中标人自主经营,经营期限不少于**年,在经营期间运营费用自主承担、自负盈亏,且每年敖汉旗兴隆洼镇人民政府按照 不低于形成经营性资产价值的*%收取租金;经营到期后需按原状态(鸡舍及相关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将养殖小区整体交还镇里。具体承包合同详细内容另行签订。
*)土地承包金:项目中标后,由实际运营方(联合体运营方)一次性垫付项目土地承包费,并且分五年无息返还。
*) 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 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 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 运营能力: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处于有 效期内);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不具备项目的运营能力,可进行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 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运营单位)具备相关行业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有相关养殖经验及运营能力,在本项目中负责项目的运营工作。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计划投资额全部为施工费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运营期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信誉要求: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 中标人或联合体中标人,如果将鸡舍转租给其它个人或法人组织经营,须经过镇政府书面批准且租赁合同年限不允许超出中标合同签订的经营期限。
*.* 中标人或联合体中标人,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放弃经营,且不缴纳鸡舍投资决算总额*%的收益金,将被视为违反招标规定,中标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 经营主体优先雇佣项目区附近的贫困人口从事鸡舍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施工工期:***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工程质量:合格;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 参与开标。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业务咨询电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兴隆洼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隆洼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泊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玉龙水岸北门
联 系 人:魏巍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