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科研大楼家具采购项目(中南大货物类C09公招字[2025]009号)更正公告
2025-07-22
湖北/武汉 变更澄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科研大楼家具采购项目(中南大货物类C09公招字[2025]009号)更正公告
湖北/武汉-2025-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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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科研大楼家具采购项目(中南大货物类***公招字[****]***号)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南大货物类***公招字[****]***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科研大楼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更正为: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银行账户信息: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账 号:********************.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上述指定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要求从基本存款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文件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号 联系方式:简老师,*************.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号国控紫阳广场*座**层****室联系方式:晏壮、王延举 ,************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晏壮、王延举电 话:************
本项目采购需遵照《重庆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校级采购实施细则》、《重庆大学零星采购实施细则》执行,适用“有效最低价成交原则”,成交后将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要对应的
《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请各位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云采通电子印章使用规则》,确认其报价及后续履约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成交后,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的,均将列为不诚信供应商,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重庆大学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