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5-07-22 00:00:00
标题: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审计工作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效性:
根据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实际需要及《儋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审计力度,深入排查存在问题和梳理问题线索,切实提高问题查摆质量和覆盖广度深度。现需要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审计有关工作,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情况如下:
一、遴选单位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取方式:公开遴选
三、工作内容及经费
(一)审计范围及具体业务内容: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重点审计:各镇、村(居)违规出借资金、财务管理、经济合同、债权债务、工程项目等五类重点问题;违规担保和过度举债,权属不清资产和财政扶持形成资产;实行“四账相符”核查标准以及清查结果全公开情况;各镇村组会计代理覆盖完成情况,以及推行“银农直联”线上支付,线下收支走账问题;土地合同规范情况,以及镇村落实“四议两公开”情况。对信访高发、问题频发、资产规模大的村(社区)进行重点审计。
*.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方面
重点审计*********年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重点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方面核查:一是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二是补贴发放不到位、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骗取套取、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审计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外出务工奖补资金:一是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项目立项不合规,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结果、安排项目等问题;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等问题;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项目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长期闲置废弃等问题。二是资金下拨不及时,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等问题;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资金使用不合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重点核查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财政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补贴或福利;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严肃查处以广告宣传、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预算经费:**万元(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条件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四)具有良好的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若机构发生名称变更的,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
(七)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拥有*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提供专业资质证,工作单位或执业场所信息应为所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熟悉掌握审计操作流程,出具审计报告满足项目成果要求;
(十)第三方机构需有相关成果;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报价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需与其他报名材料需分开密封且封条四角加盖公章;
(十三)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政府招标的有关管理规定对申请单位所报资料逐一审核初步遴选,并上会研究确定入选单位;
(十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五、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诚信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等。以上资料需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份(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时间上午*:*****:**,下午*:****:**) 。
(二)报名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市农业农村局*楼监督检查科(审计科)。
(三)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函(模板)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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