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07-22 00:00:00
怀化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数据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项目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基础软件、数据直达专区平台软件开发服务、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软件开发服务、标准规范编制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柒拾柒万陆仟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怀化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 | 项 | *******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起始日期:****年*月**日。
技术服务地点:怀化市数据局。
技术服务期限:签订本合同后再*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项目包含*年免费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四、付款方式:分期支付。
*.*.*终验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项目终验完成后,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人民币*******.**元)。
*.*.* 审计结算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且项目终验合格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提交本项目审计结算申请,审计结算结果出来后,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项目款项。支付金额为:审计结算金额******;本合同费用总额的*%******;已付项目款金额。
*.*.*质保付款:在项目终验完成且稳定运行一年后,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元)。
稳定运行期间指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个月内,系统未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联系**小时以上停机,且主要功能模块故障率***;*.*%。甲方应在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出具《稳定运行确认书》,逾期未确认视为合格。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本合同正文;
(*)合同附件;
(*)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前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数据局乙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忠
委托代理人:王灿明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栋*楼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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