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龙山行政村渨湖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22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南陵县何湾镇龙山行政村渨湖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5-07-22 00:00:00

南陵县何湾镇龙山行政村渨湖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南陵县何湾镇龙山行政村?*湖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南陵县何湾镇龙山行政村?*湖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陵县***县道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曹辉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区南城新天地*栋***室

联系人及电话

王芳、罗涛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陈方园(设计负责人:鲁秀锐)

证书编号:陕************(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全域多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一西青区大沙沃(窝)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化园林景观项目;

六合区龙池街道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觅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周春燕(设计负责人:李军)

证书编号:皖************(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定远县严桥乡兴南村后戴中心村美丽乡村项目;

左店镇永丰社区永丰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周洋(设计负责人:黄海彬)

证书编号:苏************(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泗县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项目绿化亮化及沟塘整治提升采购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连平县南部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雄姿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未按招标文件*.*.*及*.*.*中规定格式填写完善。联合体协议书中未填写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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