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5-07-22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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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南平延平太平*****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南平延平太平 ***** 变电站 ***** 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福建南平延平太平*****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太平*****变电站*****配电装置区预留间隔位置扩建*回出线
间隔,自西向东第一个出线间隔,接入*****三山钢厂变,配套建设相应通信及系统二次工程,本次扩建均在原有变电站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占地。根据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用沙土等建筑材料应做到文明清洁运输,弃土弃渣等固废应合理处置。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粉尘对施工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场地应设置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项目部及变电站内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变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
四、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营期应对变电站内电气设备采取屏蔽措施,变电站周边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后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由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环保“三同时”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和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