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街道关于对暂扣物品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
2025-07-22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岭南街道关于对暂扣物品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
广东/广州-2025-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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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街道关于对暂扣物品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 岭南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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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街拟对逾期未认领的暂扣物品进行处置,现需招募一家具备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对已批准处置的暂扣物品进行回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我街将综合报名单位的资质、报价、信用等因素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一、项目名称

回收处置暂扣物品

二、现场勘查与报价要求

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公司,须在现场报名时对本次拟处置的物品进行现场查勘。为确保报价基于对物品实际情况的充分了解,请务必认真完成查勘工作。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与回收处置相关的行业资质证明。

(三)报价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四)具有类似政府项目经验者优先;

(五)企业信用良好,没有被行政处罚等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投递。

四、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需有*家或*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岭南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符合资质、采购需求、质量,以及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服务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公告和递交资料时间

有意提供服务的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午*:**至**:**,下午**:**至**:**)现场提交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必须做密封处理,否则不予接收),逾期恕不受理。

六、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号三楼

联系人:谭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

七、履行合同

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未能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我街道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八、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暂扣物品清单.****


岭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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