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农商银行营业大楼家具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评分标准中 *、所投产品礼堂椅中的“五氯苯酚(***)≤*.****/*³”变更为“五氯苯酚(***)≤*.****/**”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澄清日期:****年*月**日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及编制招投标文件时间有异议的,应当在****年*月**日**:**时前提出,并发送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材料及 **** 版材料至邮箱****@*********.***。如无潜在投标人按期提出,视为无异议。
三、凡对本次澄清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中段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中阳广场*号楼*楼
联 系 人:胡蔚、邓文玺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