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7-21 00:00:00
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二期)互联网
专线宽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二期)互联网专线宽带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业主:银川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年,延续性服务,服务期限:*年,两年合计:******.**元
*.最高限价:******.**元/年,延续性服务,服务期限:*年,两年合计:******.**元
*.采购需求:互联网专线宽带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无效;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以上查询记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文件执行。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注:①本项目不要求响应人提交相关资料原件,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复印件)为准。响应人须保证扫描件(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②响应人以上资格要求不符合的,视为无效投标。③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八维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银川市文化东街***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其他事宜:
(*)响应单位将登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一个***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登记资料:响应单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登记成功后获取磋商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者,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注:请各响应人在磋商开始前随时关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城市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文化城三区四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八维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子芸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绍妹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八维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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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遗答遗: |
本公告没有补遗答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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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常公告: |
本公告没有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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