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校园沥青道路修缮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 | 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 |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荔林社区东滨路****号荔源商务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校园沥青道路修缮工程 |
施工范围 | 本项目需对校园部分沥青道路进行修缮,维持现有机动车道,修补破损路面,改建和新建机动车道部分统一建设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
施工工期 |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项目经理 | 李洪华 |
执业证书信息 | ①二级建造师②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马铭骏,郑捷,钟月钦,王险峰,单宝忠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诚信部分 | 技术部分 | 综合实力部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八、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号深圳大学汇元楼***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田老师,(****)********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方式:*******@***.*** (邮件主题:“刘老师收****************”)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校园沥青道路修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校园沥青道路修缮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