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07-22 00:00:00
项目概况 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分局****年铜山区公安局视频监控维保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分局****年铜山区公安局视频监控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其中基础运维费用不得高于***.***万元,备品备件费用不得高于***.***万元,线路传输费用不得高于**.***万元。
采购需求:
铜山区视频监控维保项目主要是维护铜山区范围内建设的监控点****处。视频监控维保项目由前端子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以及后端管理子系统三大部分组成,实现对路口机动车的自动抓拍、记录、传输和处理,同时系统还兼具录像功能,能够实时记录通行车辆信息。
在线率:≥**%
维保范围包括:技防城、三道防线、测速卡口、道路***、雪亮工程、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人脸识别、政府移交项目、宗教场所的全系统前后端设备、立杆、平台的维护保养,负责前端设备的用电保障,负责数据传输专线的接入并承担使用费用。在设备接入、使用、维护保养中出现的问题。
合同履行期限:*年,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及总公司或者分公司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投标人至少*名为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劳务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淮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闫星星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汉府雅园综合楼***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是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南路***号
联系人:姚尧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淮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鸿泰家园沿街*#综合楼****铺
联系人:闫星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星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