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5-07-22 00:00:00
| 所属地区 | 项目性质 | ||
| 发布时间 | ********** | 进展阶段 | 招标开始 |
| 关键词 |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级生猪定点屠宰政策要求和《汕头市澄海区生猪屠宰产业发展规划(*********年)》,结合项目前期摸查情况(****年*月**日、****年*月**日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汕头市澄海有线电视台”发布项目相关公告并接受相关资料),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已委托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完善项目《招商文件》,现正式对汕头市澄海区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经营主体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与竞投,有意向竞投者请按本《招商公告》和《招商文件》相关事项办理报名、投标等事宜。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经营主体招商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招商数量:*座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包*主城区片区,包*东部片区);每名投资人只允许竞投某一个片区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若某片区经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资人只有*家且评标得分不少于**分的,则直接确定该投资人为相应片区建设经营主体中标人;若某片区经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资人多于*家的,则择优确定评标得分不少于**分且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若某片区经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资人没有*家的或投资人评标得分均少于**分的,则该片区待评估后再确定是否实施)。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澄海区*座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投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每座生猪屠宰厂年设计屠宰量不少于**万头,并配套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环保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座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地点分别为:
①包*主城区片区:规划地点位于凤翔街道、澄华街道、广益街道、上华镇。
②包*东部片区:规划地点位于东里镇、盐鸿镇、莲华镇。
上述规划地点是指在一个片区区域内设置不多于*座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并非屠宰厂服务范围,经批准的标准化屠宰厂生产经营服务范围以届时行政许可服务范围为准,不受上述规划片区行政区域限制。
六、投资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声明函方式予以承诺):
*、具有项目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来源可为自有产权土地或租赁土地,但建设用地规划性质须为工业用地,单宗土地面积不少于**亩(单宗土地应满足容纳标准化屠宰厂所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所需全部空间要求,不允许零星分布于多宗土地),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最少至****年**月**日,土地地址应满足项目设置规划范围内。
(*)若建设用地为自有产权土地,则须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须体现该宗用地为可供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土地属地街道(镇)和村(居)书面同意“该土地可用于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证明材料。
(*)若建设用地为租赁土地,则须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须体现该宗用地为可供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经公证后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最少至****年**月**日)、出租方书面同意“该土地可用于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证明材料、土地属地街道(镇)和村(居)书面同意“该土地可用于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证明材料。
*、项目建设用地应符合本项目设置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等人口密集区,不得位于禁养区内,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书面同意“该土地可用于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证明材料为准)。
*、投资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资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上述各单位出具的“该土地可用于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书面同意证明材料仅作为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审查材料。
(*)投资人获取招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参投主体为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须体现该宗用地为可供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
*)租赁合同(若为租赁土地的,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参投主体为自然人的,须提供: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须体现该宗用地为可供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
*)租赁合同(若为租赁土地的,须提供)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商文件的投资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投资人应当****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号)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开始受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商人: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