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5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5-07-22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5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温州-2025-07-22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污水、污泥指标检测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污水、污泥指标检测
数量/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特许权项目污水处理合同》、《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温州市七都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的要求,对新中心片、西片、南片、七都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臭气、噪音以及相关管网点位进行跟踪检测。
*.根据《温州市蓝田污泥集中干化焚烧处理工程污泥处理服务协议》对温州市蓝田污泥干化焚烧厂(温州科创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常规检测和专项检测。常规检测内容为烟气排放(二噁英类除外)、臭气排放和焚烧炉工况,专项检测内容为烟气排放中的二噁英类,以及灰渣是否属于危废。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检测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评定各项检测项目是否达到标准限制。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并承担检测报告的法律责任具有检测资质的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生效后**个月内,根据采购内容要求及相关国家或行业执行标准,提供对应的污水、污泥指标检测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检测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入厂区作业应做好安全防护及培训,合规安全作业,不得影响厂方生产运营;检测单位必须为现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在采样和检测过程中的任何事故,均由检测单位全权负责,采购方和被检测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自合同生效日起**个月


联系人 何珊珊
联系电话 *************
备注 /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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