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07-21 00:00:00
福建省漳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南靖部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南靖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原文:四、其他事项:*、其他:*、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本项目不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关于明确串标情节及后果的预警提示,供 应商应明确知晓相应行为及后果详见附件,供 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规定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次月十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前统一上缴国库;并要求相关供 应商在*个工作日内对恶意串通、视为串通的情形作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需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供应商须是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需清晰可辨并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专精特新认定:供应商须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或文件需清晰可辨并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更改为:四、其他事项*、其他:*、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本项目不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关于明确串标情节及后果的预警提示,供 应商应明确知晓相应行为及后果详见附件,供 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规定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次月十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前统一上缴国库;并要求相关供 应商在*个工作日内对恶意串通、视为串通的情形作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 原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时间:**********至**********
更改为:**********至**********
-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更改为:********** **:**:**(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靖县林业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号实发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秀金
电话:***********
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