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巅峰双峡旅游有限公司35%股权挂牌披露
2025-07-22
重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重庆巅峰双峡旅游有限公司35%股权挂牌披露
重庆-2025-07-22 00:00:00
重庆-2025-07-22 00:00:00
重庆巅峰双峡旅游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重庆巅峰双峡旅游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据《资产评估报告》载: (*)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金****万元,已实缴***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重庆巅峰双峡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登记地址为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夔州路***号*幢***号,该地址所对应房屋为重庆市赤甲旅游文化创意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公司使用重庆市赤甲旅游文化创意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未签订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未向其支付租金。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二、重庆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未进行摊销,详情请见****年年审报告。,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年年审报告;(*)****年*月财务报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金****万元,已实缴***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因出资事宜承担责任的,受让方要向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