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07-22 00:00:0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就舟山市普陀区展茅田园综合体粮油种植片区建设智能远程虫情监测站点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范围: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田园综合体粮油种植区块。
监测站点建成后可提升本岛主要粮油种植区块虫情预报及监测能力。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新型**智能虫情测报灯、农业气象监测站、农业信息采集与检测系统等设备的购买及安装,设备底座、围栏的安装施工。
*.供应商需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个月) 的全周期运行服务。范围涵盖设备所有组件(含硬件、软件、传感器等),无论质量问题由人为或非人为因素(包括操作失误、环境异常、不可抗力除外)导致,均由供应商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
*.服务响应机制:故障报修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 提供解决方案,**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替换,每半年提供*次主动上门巡检,并出具设备健康报告。
*.数据资源整合和本地化数据利用的能力,遵循《浙江省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基础数据归集规范〔****〕*号)》要求与数据融合共享原则,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乡村大脑”全省贯通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植保建设要求等,中标单位需自行完成数据和功能对接及打通共享工作,充分与浙江省农业体系现有系统对接共享,包括浙江乡村大脑(浙江省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浙江省数字植保等对接。
*.与我区桃花、六横已建智能虫情测报灯设备软件对接打通,中标单位需自行完成数据和功能对接及打通共享工作,达到区域整体有害生物智能监测分析预警。
*.项目中所涉及的对接服务所需相关费用,以及设备运行*年间产生的电费均有中标人承担,采购方不再额外支付。
三、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付款方式:签订服务合同后,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经我单位审核达到标准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及履约评价证明。
四、项目完成时间
供应商需在****年*月**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五、服务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设备销售安装资质,提供相关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近*年内同类设备政府采购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内需含≥*年的质保或免费运维服务条款。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报价函、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人员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年*月**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我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乐乐,联系电话************/***********。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号*号楼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特此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附件:采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优先考虑项附件:采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资质优先考虑项.****
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