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7-22 00:00:00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智慧园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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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智慧园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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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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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智慧园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中的详细要求 | * | *******.** | 标的**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中的详细要求 | ***天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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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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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投标报价 |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因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 |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要求,未带标“★”条款为一般性指标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重要技术指标、一般性指标要求的得**分。重要技术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减*分,一般性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带“★”的技术指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功能截图或者官网截图等)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公章,予以佐证。 |
* | 技术方案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包含需求分析、整体架构设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高空瞭望系统设计、企业侧能耗监测采集设施设计、视频会议系统设计、云上网络安全服务及商用密码服务设计等)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建设目标、系统功能需求理解透彻,技术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并针对性地提出切实符合工业园区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技术方案能完整实现本项目所有需求;整体设计科学合理,应用系统各功能设计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建设目标、系统功能需求理解透彻,技术方案内容完整详实,针对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提出的解决方案有针对性,技术方案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整体设计合理,应用系统各功能设计完整、可操作性满足项目需求,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建设目标、系统功能需求理解透彻,技术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详实,针对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提出的解决方案有一定针对性,技术方案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整体设计合理,应用系统各功能设计完整、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对本项目建设目标、系统功能需求理解浅薄,针对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提出的解决方案无针对性,技术方案未能完整实现本项目需求;有粗略的系统架构图,应用系统各功能设计可操作性差,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空泛,设计片面,系统需求分析不准确、系统功能设计不完整,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分。 (*)投标人未提供技术方案,不得分。 |
* | 类似业绩 | *.**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 ****年*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分,满分*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售后服务计划、服务响应时间、技术支持方案、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完整、详细,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方案措施切实可行、完全符合本项目特点、针对性强,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分; (*)有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完整,售后服务响应满足项目需求,方案措施符合本项目特点、有一定可行性和针对性,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分; (*)有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基本完整,售后服务响应基本满足需求,方案措施基本符合本项目特点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简略,售后服务体系缺失,售后服务内容片面,方案措施不符合本项目特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分; 未提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 | 项目实施方案 | **.**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组人员安排、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综合评审。 (*)项目实施计划合理,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组人员安排到位,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质量保证体系内容完整合理、有较强条理性的得**分; (*)项目实施计划合理,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组人员安排到位,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质量保证体系内容完整、合理的得*分; (*)项目实施计划基本合理,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组人员安排基本到位,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质量保证体系内容完整的得*分; (*)项目实施计划基本合理,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组人员安排基本到位,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质量保证体系内容基本完整的得*分; (*)项目实施计划不够合理,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组人员安排一般,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质量保证体系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得*分; (*)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 |
* | 培训方案 | *.**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 (*)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培训目标明确清晰,培训措施可行性、针对性强,培训方案及培训措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且完全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分; (*)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培训目标明确,培训措施有一定可行性、有一定针对性,培训方案及培训措施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分; (*)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培训措施有一定的可行性但缺乏具体针对性,培训方案及培训措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分; (*)培训方案内容简略,培训措施无可行性、无针对性,培训方案及培训措施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分; (*)未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 |
* | 项目团队 |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团队资料(注册师证书、工程师证书、服务证书等)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名,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技术负责人*名,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系统分析师证书得*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须具有以下证书:高级通信工程师、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技术应用人才评价证书*高级系统架构师的,每提供一项得*分,满分*分。同一人或同一证书不重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项同一人或同一证书不重复得分,相关证书须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企业实力 | *.** | (*)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证书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证书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证书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相关证书须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系统功能演示 | **.** | 投标人应对技术参数中加▲的功能模块进行功能演示,每展示一个且满足服务要求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视频演示,自行搭建演示环境。以***、截图制作的演示视频,不得分。每位投标人演示时长不得超过**分钟。 *.系统演示通过“腾讯会议”远程视频方式实现,各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确保电脑或手机端音视频可以正常使用,评标时,随机创建会议,逐一进行视频演示,会议号具体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如在通知后半小时内无人应答或无法进行演示的,该项不得分。 |
合计: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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