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07-22 00:00:00
[新泰市]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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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新泰市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泰新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建设地点:新泰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新汶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元;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
*.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泰新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泰市园林路**号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铭流府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传 真:************
电 子 邮 箱 :********@***.***
八、接受异议的方式途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
附件: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