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整体拍卖信息披露
2025-07-22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整体拍卖信息披露
江西/上饶-2025-07-22 00:00:00

[上饶市本级]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整体拍卖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整体拍卖
标的名称: 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整体拍卖,挂牌价***,***.**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整体拍卖,数量:***辆。标的概况:二轮车***辆、三轮车**辆、四轮车代步车*辆、自行车*辆、小型
轿车*辆。共计***辆,按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车辆清单详见评估报告。标的位于婺源县交管大队、江湾中队、中云中队及公墓山停车场。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壹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壹创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交付,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交付以清单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的实际数量、零部件的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本次报名仅限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参与竞买。
*、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受让方须在*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及*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再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本次拍卖车辆均为报废车辆,拍卖成交,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及时进场解体拖运,拆解,装车费、运输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拖运,若逾期,转让方不负责保管责任,逾期*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受让方应在一个月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本次拍卖标的是转让方按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在报纸上公告*个月后仍无人前来接受处理的报废车辆。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竞拍申请后,视为意向转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竞拍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日内签订交付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完成交付。
*.【交易税费】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费承担(不含成交后办理相关手续时产生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交付】按合同约定由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
*.【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嘉盛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 ***********(郑先生)***********(李先生)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拍卖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无息转付给受让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 ***********(郑先生)***********(李先生)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