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2025-05-22 00:00:00
宁发改投资〔****〕**号关于宁明县百合林场那浦分场场址至板楞分场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号
关于宁明县百合林场那浦分场场址至板楞分场道路硬化
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百合林场: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百合林场那浦分场场址至板楞分场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百林报〔****〕**号)及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林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周边群众就业困难问题,提高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同意建设宁明县百合林场那浦分场场址至板楞分场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道路硬化长度为***,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路面宽度*.**,路肩宽*×*.**,路面结构类型碎石垫层厚****,路面面层厚****水泥混凝土,错车道**处,涵洞**套及道路两侧设宽*.*×深*.*米土边沟,公示牌*块。
四、项目建设地点:宁明县东安乡。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预备费**.**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万元,县配套资金**.**万元。
六、项目务工方案: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人,培训务工群众**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设置公益性岗位*个。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百合林场那浦分场场址至板楞分场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百合林场那浦分场场址至板楞分场道路硬化
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序号 |
招标内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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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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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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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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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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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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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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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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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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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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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其他设未达到招标要求,可以不采用招标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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