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5〕31号关于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7-01
广西/崇左
招标采购
宁发改投资〔2025〕31号关于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崇左-2025-07-01 00:00:00

宁发改投资〔****〕**号关于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来源: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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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

关于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东安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东政报〔******号)及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东安乡城镇化建设,提升、完善东安新区作为宁明县城东大门的各项基础设施,满足农村群众日常精神文化需要,同意建设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建筑面积***.**㎡,新建一栋*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筑,建筑高度*.**,以及配套室外总平(供配电、供排水、室外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地点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年度中央专项彩排公益金、县级财政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节能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优化项目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手续,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序号

招标内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安装工程







***.**


*

监理







*.**


*

设备







*


*

其他







**.**


*

合计








***.**


情况说明: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设计、监理、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勘察其他设未达到招标要求,可以不采用招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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