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结果公告(西财采决〔2025〕3号)
2025-07-01
广东/阳江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结果公告(西财采决〔2025〕3号)
广东/阳江-2025-07-01 00:00:00
广东/阳江-2025-07-01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结果公告(西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阳西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
二、项目名称:阳西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鑫泽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大学城社区丽山路***号
被投诉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被投诉人*:阳西县公安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向阳路*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在答复函中牵强附会,避重就轻,不直面问题,答复内容无法让人信服。*.被投诉人针对前端主要设备“信号机*检测报告”的答复“答非所问”,巧言狡辩,完全不成立。*.被投诉人针对招标文件“▲”标注的答复“答非所问”,巧言狡辩,完全不成立。*.被投诉人对“售后和运维方案”的答复无法令人信服,对违规行为只字不提,有意回避。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阳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西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