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7-07
广东/珠海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广东/珠海-2025-07-07 00:00:00
广东/珠海-2025-07-07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机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第五届******国际科技创新博览会参展组织总承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房
被投诉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楼
被投诉人*: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号中立信大厦***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年第五届******国际科技创新博览会参展组织总承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不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的规定。*.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文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