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7-18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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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东/东莞-2025-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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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机构:政府采购监管股发布时间:********** **:**:**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处罚决定书文号:龙财罚〔****〕*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龙门中学改造升级项目(北区新建学生宿舍楼和食堂工程)配套设备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漱新村常马路旁
五、基本情况
经查,属于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
六、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采购金额*‰的罚款,罚款金额为壹万贰仟壹佰叁拾圆整(小写:¥*****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龙门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