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7-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残疾人辅具资助项目供应商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博音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号*号楼***室、***室、***室、***室
被投诉人*: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和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路*号
被投诉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八楼*******室
相关供应商:东莞珍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珍爱医疗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号*栋***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分为*个采购包,采购包*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同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月*日,投诉人因对中标结果不满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文件,并于*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月**日,投诉人向代理机构提出第二次质疑;同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文件,并于*月**日作出质疑答复,告知投诉人第二次质疑已逾期,投诉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人反映:*.中标方“东莞珍爱医疗有限公司”提供的中标产品“耳背式助听器(特大功率助听器)*****”、“耳背式助听器(超大功率助听器)*****”、“耳背式助听器(中大功率助听器)*****”、“耳内式助听器(大功率)******”、“耳内式助听器(中小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小功率)*****”均无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条码;*.中标产品型号合规性问题;*.中标价格合理性存在质疑;*.中标产品技术参数部分不符合招标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