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7-21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预算金额:***,***.**元
采购方式:比价谈判
二、应答供应商名称、报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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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答供应商 |
最终报价(元) |
资格性审查情况 |
符合性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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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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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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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
***,***.** |
通过 |
通过 |
三、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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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答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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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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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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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深南大道****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座**楼、**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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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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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比价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比价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比价谈判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比价谈判文件 |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得分及排名
*、应答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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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答供应商 |
评审得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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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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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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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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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罗云霞、吴振岭、李春红、顾良山、龚琴虹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号)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成交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