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2025-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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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大屏机顶盒(嵌入式网络播放器)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致:青海尚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的委托,拟对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大屏机顶盒(嵌入式网络播放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单位: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大屏机顶盒(嵌入式网络播放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鑫标点单一来源(货物)*******
四、采购项目概况:因医院系业务不断开展,诊室叫号屏需增加,同时为满足南院区二期业务开展需求,现申请购置与叫号屏配套设备大屏机顶盒(嵌入式网络播放器。
五、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万元
六、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为保障医院服务的连续性和系统的稳定性,同时考虑到以下关键因素,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增补必要的硬件设备:
*.系统兼容性与一体化:由于排队叫号系统涉及复杂的软硬件集成,新增硬件需与现有系统完全兼容,以确保数据交互、系统操作及用户体验的一致性。现用硬件设备厂商能确保新旧硬件设备无缝对接,避免了因不同厂商设备不兼容可能引发的系统故障风险。
*.技术支持与维护便利性:现用硬件设备厂商已建立了一套成熟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熟悉医院现有系统架构,能够迅速响应技术支持和维护需求,减少因技术问题导致的服务中断时间。单一来源采购有利于简化后续维护流程,降低长期运维成本。
*.成本效益考量:虽然单一来源采购可能缺乏直接的价格竞争,但考虑到更换供应商需面临的系统转换成本、人员培训成本及潜在的运营中断风险,维持与现有供应商的合作在总体成本效益分析中更为合理。
综上所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增补排队叫号系统硬件设备,是基于技术兼容性、数据安全、维护便捷性和总体成本效益的最佳选择。本决定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与高效性,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采购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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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大屏机顶盒(嵌入式网络播放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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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鑫标点单一来源(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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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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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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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总额度:*****.**元(大写:陆万贰仟伍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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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青海尚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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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经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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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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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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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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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 *:*****:**, 下午 **:*****:**(午休、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世通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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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联系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西宁市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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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世通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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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响应保证金:****元 户名: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账号:**** **** ****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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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 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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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世通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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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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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份数:*份;副本份数:*份;电子文档:*份(*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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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地点: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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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 收取对象: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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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