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高店镇双丰村白鹅食品产业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2025-07-21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肥西县高店镇双丰村白鹅食品产业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7-21 00:00:00

肥西县高店镇双丰村白鹅食品产业园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高店镇双丰村白鹅食品产业园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高店镇双丰村白鹅食品产业园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

*.问:招标文件第 ***** 页,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 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 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我公司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政策要求增加下列内容:为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相关工作的通知》(合财购[****]***号)执行,符合要求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应纳入合肥市绿色建材电子化平台管理,开展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收发货等数据化服务(合肥市绿色建材电子化平台网址*****://*****.************.***/),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 投标文件软件版内的节点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节点有可能不一致,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节点导入内容。如投标文件软件版节点内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含答疑)的内容为准。

*. 本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已修改,详见附件,请投标单位以此为准。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县高店镇人民政府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高店镇高店社区玉兰路**号

编:******

联系人:孔令茹

话:*************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址: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编:******

联系人:朱文斌

电话:*************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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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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