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心校(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学)2025秋季课桌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2025-07-21
贵州/六盘水
中标结果
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心校(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学)2025秋季课桌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贵州/六盘水-2025-07-21 00:00:00
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心校(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学)****秋季课桌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供应商

标段(包):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心校(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学)****秋季课桌椅采购项目 *中标供应商(*家)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盘州市丽旗浩文体用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总价人民币*****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心校(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学)****秋季课桌椅采购项目

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心校(盘州市刘官街道中学)

代理机构

贵州君杰聚锦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盘州市两河新区大樱桃树小区第七排**号三楼贵州君杰聚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谈判专家名单

张媛媛、毛雪梅、龚盈永

第一中标候选人

盘州市丽旗浩文体用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最终报价

*****.**元;

项目经理

王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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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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