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重发公告第0次)第3次答疑文件
2025-07-21
辽宁/锦州
变更澄清
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重发公告第0次)第3次答疑文件
辽宁/锦州-2025-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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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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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答疑**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相关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提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各主要材料提供了具体的数量,因:潜在投标人组价时,套取的定额子目无法与招标控制价套取子目完全一致即材料含量及损耗各不同,潜在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无法保证与招标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数量完全一致;故:建议此表中具体的数量按潜在投标人自主报价生成的数量填写。 答: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用于造价信息调整,投标人填报数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招标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