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2025-07-21 00:00:00
某部电工作业培训考核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意向公开,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电工作业培训考核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金额 (万元) (含税)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交付(服务)地点 |
* |
电工作业培训考核设备 |
* |
套 |
** |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山西省忻州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
触电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 |
* |
套 |
* |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山西省忻州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
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 |
* |
套 |
* |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山西省忻州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 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响应单位应当具有报价货物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 或代理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 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一)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二)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 的; (四)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五)投标人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相关说明:*.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 况最终以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采平台反馈意见建议或采取书面并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见附件)递交我单位,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建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说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电 话:***********,***********
纪检监督电话:李先生 电话:***********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