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07-09 00:00:00
发改局:南武发改投资〔****〕*号 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年城市*级危旧房处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年南宁市武鸣区城市*级危旧房屋处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年南宁市武鸣区城市*级危旧房屋处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精神及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南宁市武鸣区城市*级危旧房屋处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
二、项目业主: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明秀路***号原武鸣广播电视局宿舍区*栋;*.南宁市武鸣区南环文江路***号武鸣罐头厂宿舍楼;*.南宁市武鸣区永宁路*号汽车修理厂宿舍区*栋;*.南宁市武鸣区永宁路*号武鸣汽车修理厂宿舍区*栋。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对武鸣区明秀路***号原武鸣广播电视局宿舍区*栋,文江路***号武鸣罐头厂宿舍楼,永宁路*号汽车修理厂宿舍区*栋,永宁路*号武鸣汽车修理厂宿舍区*栋共**套房屋进行修缮加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五、主要工程设计:原则同意****年南宁市武鸣区城市*级危旧房处置项目初步设计,建议在下阶段进一步补充优化完善。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
七、资金来源:一是南宁市财政局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万元,二是拟申报****年城市危旧房改造自治区补助资金(一般债)**.**万元。
八、请在下一阶段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
九、请据此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十、项目业主必须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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