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07-21 0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东怡水纯水业有限公司所属蒙阴县大田庄水厂厂房、设备出租 | 转让底价 | **.**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市蒙阴县大田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出租标的年租金,租赁期为*年,租期内价格不变。 *.出租标的位于临沂市蒙阴县大田庄,沂蒙公路东侧,距京沪高速蒙阴出口不足*公里,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包括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房屋建(构)筑物包括,厂房、厂房配套设施、净化间、办公楼、深水井等,建筑面积共计约***平方米;(*)机器设备为一条*****瓶装水、一条***桶装水生产线设备等**项。具体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本次出租标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产权均属于山东怡水纯水业有限公司,房屋未办理产权证。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 《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出租标的资产仅限用于生产山泉水使用,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用途。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天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恒信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杜经理,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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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赁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万元自动转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并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出租标的完好、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租赁押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网络、通讯等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整体或部分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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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 |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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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怡水纯水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尚城沂龙湾(御园)*号楼****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闫栋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内部决策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临沂市水务集团董事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