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5-07-21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兰溪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浙江/金华-2025-07-21 00:00:00
浙江/金华-2025-07-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梅江镇等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浙达水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幢****室
被投诉人*:兰溪市乡镇建设处
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星辰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号总部经济大楼**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浙达水业有限公司对****年梅江镇等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我局投诉,因投诉书未列明正副本等原因,经通知补正后,我局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相关当事人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诉称:(详见附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年梅江镇等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兰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兰溪市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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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财办发〔****〕**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