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发改价费〔2025〕4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崇左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崇左青鸟北附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5-07-18
广西/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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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发改价费〔2025〕4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崇左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崇左青鸟北附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崇左-2025-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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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发改价费〔****〕*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崇左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崇左青鸟北附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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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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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崇左青鸟北附实验学校:
报来《崇左青鸟北附实验学校关于调整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号)精神,按照补偿办学成本、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你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学费标准分别为:小学****元/生·学期、初中****元/生·学期、高中*****元/生·学期。以上学费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综合考虑学生家长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鼓励学校在最高限价收费标准内分步实施收费。
二、学生住宿费收费仍按崇价费〔****〕*号执行。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同时要建立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提前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崇左市教育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崇左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民政局。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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