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2025-07-21 00:00:00
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招标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 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
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该项目已由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现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工程名称: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
*.*建设地点:张家川镇崔家村、张棉乡马夭村、张棉村、庙川村、东峡村
*.*建设内容:张家川镇崔家村建设晾晒场****平方米,张棉乡马夭村建设晾晒场****平方米,张棉村****平方米,庙川村****平方米,东峡村***平方米。
*.*资金来源:****年财政投资评审结余资金、中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
*.*总投资:***.**万元。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本次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报名须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竞价。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肖毓
联系电话:***********
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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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招标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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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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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该项目已由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现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工程名称: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次)。
*.*建设地点:张家川镇崔家村、张棉乡马夭村、张棉村、庙川村、东峡村
*.*建设内容:张家川镇崔家村建设晾晒场****平方米,张棉乡马夭村建设晾晒场****平方米,张棉村****平方米,庙川村****平方米,东峡村***平方米。
*.*资金来源:****年财政投资评审结余资金、中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
*.*总投资:***.**万元。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张家川县****年第二批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本次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报名须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竞价。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肖毓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