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坪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7-21
重庆
招标采购
石坪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2025-07-21 00:00:00

石坪桥街道办事处****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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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石坪桥街道办事处****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包*(标的物种数:*)
  • 包合计:***,***.**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包*:肉类(含家禽、水产、冻品)、蔬菜、水果类
***,***.** 元 *(项) ***,***.** 元
  • 包*(标的物种数:*)
  • 包合计:***,***.**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包*:米面粮油、干副调料、蛋类、奶制品类
***,***.** 元 *(项) ***,***.**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 基本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 (*) 特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 **:**:**(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竞选人须按本项目规定时间在“行采家”网站(*****://***.******.***/)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响应文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竞选人。

    (详见招标文件)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年(合同*年*签,由比选人综合上一年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适用于包*和包*)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石坪桥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适用于包*和包*)
  • (三)验货方式:

    (一)货物到达现场后,比选人和中选人应现场检查验收,若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比选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中选人应无条件在*小时内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比选人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对所提供产品进行送检,并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标准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二)提供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中选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三)中选人除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其它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四)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竞选人应作无条件退换货处理。

    (五)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适用于包*和包*)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比选申请报价按照单价折扣形式进行填报,单价折扣报价在*%——***%之间填报,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中选后结算以各种品目的询定价价格为基础按照其中选单价折扣进行计算(所有食材均以此中选单价折扣计算。如中选单价折扣为**%,某食材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元,比选人与中选人就该食材的实际结算价格应为**×**%=*元;其它食材也应按单价折扣**%计算实际结算价格。)

    *、比选申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食材采购及配送费、保险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仓储费、检验检测费以及比选申请人应缴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合同期内所有采购品目均采用相同的单价折扣。若竞标时出现了多个单价折扣,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适用于包*和包*)

  • (五)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由比选人付款,比选人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

    (二)询价

    *、采购物资原则上每月询价*次;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月询价次数。

    *、每次询价的时间以比选人通知时间为准,询价金额以询价时“重庆中心城区或石坪桥街道周边区域主流超市门店(比如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各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促销价格和特价除外)。

    *、每次询价,比选人相关工作人员、中选人代表应共同参与;询价结束后,参加询价的双方均应在询价单上签字确认。

    *、以上月询价的价格乘以中选折扣比例作为次月结算单价。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于次月到“重庆中心城区或石坪桥街道周边区域永辉超市门店”对各货品价格进行复核,若出现部分货品上月询价高于复核价格**%及以上情况,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对结算单价进行调整(即以复核价格乘以中选折扣比例确定)。

    (三)结算

    *、最终结算金额=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若竞选人填报的折扣比例为**%,询价后的基准价为**元/斤,则比选人与中选人实际结算时的供货价格为*元/斤)。

    *、中选人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超市询价对价格复核。

    *、个别在超市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在合同中商定,酌情处理。

    (四)结算方式

    *.中选人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比选人验收人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

    *.中选人送货当日开具送货单,每个月向比选人申请付款(包含双方签字的供货单、市场参考价确认单和对应发票);

    *.比选人对中选人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选人支付采购资金;

    *.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适用于包*和包*)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采购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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