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7-21
2025-07-21
河北/保定
中标结果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7-21
河北/保定-2025-07-21 00:00:00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庞村镇北只东村
被投诉人: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中宏安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镇州北街***号
四、基本情况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 ****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于****年*月**日,就质疑作出了答复。****年*月*日,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投诉。****年*月*日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发出了保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答复通知书。****年*月**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对投诉事项进行了答复。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河北中宏安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认真审查,未公平公正履行职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过本机关的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合同人员、试用期人员、编制外招用人员、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等。参保人数与从业人员是两种不同的统计方式、不同的统计手段,作用于不同的统计目的。中标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存在虚假信息。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在投诉答复中提供了中标单位河北中宏安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佐证材料。 综上所述,投诉人认为中标单位河北中宏安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的问题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 上述事实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诉答复书等材料证明。
六、处理文件编号
保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保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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