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两校区零星维修及紧急维修项目(安宁校区7处零星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1
甘肃/兰州 招标采购
甘肃政法大学两校区零星维修及紧急维修项目(安宁校区7处零星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兰州-2025-07-21 00:00:00
甘肃政法大学两校区零星维修及紧急维修项目(安宁校区*处零星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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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两校区零星维修及紧急维修项目(安宁校区*处零星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两校区零星维修及紧急维修项目(安宁校区*处零星维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政法大学两校区零星维修及紧急维修项目(安宁校区*处零星维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盖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各一名。以上人员具有合格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以***格式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确认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鑫亿城*栋一单元****室)

*.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鑫亿城*栋一单元***、****室

联系人:李江鹏

电话:***********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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