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彭水县芦塘乡鞍子岭等(2)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次)
2025-07-21
重庆 中标结果
【市级】 彭水县芦塘乡鞍子岭等(2)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次)
重庆-2025-07-21 00:00:00
重庆-2025-07-21 00:00:00
彭水县芦塘乡鞍子岭等(*)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彭水县芦塘乡鞍子岭等(*)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次)
【信息时间:**********】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彭水县芦塘乡鞍子岭等(*)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重庆武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实施规模为***.****公顷。主要工作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
***日历天 |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等要求,通过有关单位、专家的评审和竣工验收。工程数量要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完成。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发挥作用,得到项目区大多数群众的好评。 |
****年*月*日 |
*******.** |
周炜超/豆汝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重庆市中级职称证书 |
渝****************/************ |
/ |
/ |
******.** |
/ |
注:*.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